种质资源库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前言
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是一个立足广东、服务广东、面向全国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现代化和智能化高标准畜禽遗传物质保存基因库。 目前库里全部保存了收录在《广东省遗传资源保护名录》的地方品种猪、鸡、鸭、鹅、牛、羊、兔、鸽、蜂20个,还筛选省外部分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20个以上,累计保存各品种、各类别遗传物质5万份以上,遗传物质的恢复率50%以上。 除此以外,资源库还和广东省内20个畜禽活体保种场合作,形成了遗传物质保存和活体保种的有机结合。
为实现资源库的开发利用最大效益,促进我省畜禽种业“优质、健康、高效、可持续”发展,我们还开发了一套广东省畜禽遗传资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可实现资源库样本物质和样本数据对相关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商业企业开放共享。
第二节 目的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遵循《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地共享遗传资源产生的惠宜为原则,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面向社会各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及商业机构提供畜禽血液、细胞、组织、精液、胚胎、卵子、DNA等实体材料和相关数据,以推动广东省和中国畜禽种质资源的科学研究、公众科普和可持续利用。
第二条 为了使开放共享工作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下规范操作,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如有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 资源库开放共享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样本库样本
(二)储存样本信息
(三)实验室及仪器
第四条 资源库可开放共享的内容分为无偿和有偿两类:
无偿共享:资源库公共网站上可查询的信息都属无偿共享,使用人无需注册即可浏览,主要是各类遗传物质的名称、照片、来源、功能等基础性信息。
有偿共享:样本实体、基于样本的研究数据、科研成果、实验室仪器等,使用者需要注册成为用户并通过审批流程才并签订有偿使用协议才可使用。
第二章 种质资源库开放共享管理办法
第五条 遵循《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地共享遗传资源产生的惠宜为原则,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开展共享服务。
第六条 尊重资源保存方与利用方的知识产权,承诺为对方的技术资料保密。
第七条 为促进资源库的可持续发展,对样本的使用及相关研究数据和仪器设备使用收取合理的成本费用。
第八条 所有资源共享的申请、审批回复、信息反馈都将在资源库的共享平台 “种质资源库综合服务平台”完成。
第九条 所有的样本和研究数据的共享申请都需要经过资源库专家考察和相关部门审批。 申请者需提交完整的科学研究设计书,内容包括背景介绍、研究设计、所需材料、预期结果,绝不允许无科研假设的研究。
第十条 申请者使用样本和数据必须符合法律和相关行业规则的规定,使用审核通过后需要与资源库签订《样本及信息使用协议书》。
第十一条 数据和样本申请以一次申请完成一个项目为原则,不允许擅自使用已经审批通过的样本进行其他研究。
第十二条 样本必须由申请者本人的研究团队使用和处理,不得由第三方进行申请。申请者也不得将审批通过的样本转交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 申请者应履行清理数据,保存数据,不外传泄露数据,交流实验结果和数据分析结果的义务。申请者拿到数据后都应该清理,并根据清理后的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和文章发表。 所有的分析过程都应该有说明文件,并将原始变量、清理过的变量、新生产变量反馈给种质资源库。
第十四条 申请者使用本资源库样本进行测序、代谢物检测等分子生物学实验产生的数据需反馈至本资源库,不得擅自使用或提供给第三方该数据。若确有需求应和提供者就此使用签署相关协议。
第十五条 申请者在取得样本及相关信息开展科学研究后,有义务按照使用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返还相应的成果,包括:
(一)实验室原始数据:样本申请方应按照约定的数据分析法和QC方法返回实验数据和QC结果,样本申请方有义务保证返还的实验室数据的质量。
(二)项目成果:包括技术专利以及发表文献。技术专利中可以共享一些技术使用权利,而文献中可以根据科学以及影响因子进行评判其项目成果。
第十六条 文章发表,申请者具有决定作者顺序的权利。数据结果发表后,所有文件应及时归档,至少保存10年备查。
第十七条 申请者因使用样本而公开发表研究结果时,应承认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的贡献,建议感谢部分使用文字:“XXX样本来自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其他研究可能使用同一样本”。
第十八条 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加强资源共享管理的有效性,本资源库将对所有申请者设立信用值,若申请者不能按照要求反馈数据和相应的成果、遵守相关规定,会影响其信用值,信用值为零后,将不能从本资源库申请任何资源。
第十九条 每个资源共享项目完成后会根据样本申请方的信用、项目的成果返还等数据对此次共享的效益进行评估。
第三章 种质资源库开放共享操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 样本物质及样本信息利用申请流程
步骤 | 工作事项 | 执行人 | 参与人 | 完成时限(工作日) | 相关文件/资源 |
第1 | 样本申请方在共享平台用户注册 | 样本申请方 | 0.5天 | -种质资源库综合服务平台\用户注册 | |
第2 | 用户身份认证审核及初始信用度评价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 | 样本申请方 | 1天 | 样本申请人及所属单位的身份证明文件、介绍信等 |
第3 | 样本申请方在线填写样本或信息利用需求 | 样本申请方 | 1天 | -《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遗传资源及信息利用申请表》 -完整的科学研究设计书 | |
第4 | 资源库专家考察组或资源库技术委员会对申请的遗传物质种类、数量、技术、可行性进行考察和审核 | 资源库专家考察组 | 2-5天 | -国家关于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的法律法规 | |
第5 | 审核通过后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填写《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遗传资源利用审批单》,交广东省农业厅种业处审批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 | 广东省农业厅种业处 | 1-3天 | -《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遗传资源利用审批单》 -完整的科学研究设计书 |
第6 | 审批若不通过则在申请窗口回复拒绝原因并在线回退申请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 | 样本申请方 | 1天 | 种质资源库综合服务平台 |
第7 | 种质资源库与样本申请人或单位签订《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遗传物质及信息使用协议书》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 | 样本申请方 | 3天 | 《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遗传物质样本及信息使用协议书》样本 |
第8 | 样本申请方根据协议把样本及信息使用费汇转到种质资源库指定账户 | 样本申请方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 | 3天 | 《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遗传物质样本及信息使用协议书》 |
第9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填写资源资源出库单并完成三级签字审批流程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 | 2天 | 《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样使用审批表》 | |
第10 | 样本申请方根据样本转移要求做好样本接受准备,凭签名的《审批表》到样本库提取样本,按运输标准运回本单位 | 样本申请方 | 种质资源库样本库管理员 | 1天 | -《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样本使用审批表》 -《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样本出库登记表》 -样本运输标准 |
第11 | 样本申请方把收到的样本质量检测结果上传到种质资源库综合服务平台 | 样本申请方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 | 2天 | 种质资源库综合服务平台\样本质量检测结果 |
第12 | 项目开展和成果返还 | 样本申请方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 | 协议期限内 | 种质资源库综合服务平台\成果返还 |
第13 | 样本申请方信用评分 | 种质资源库管理办公室 | 协议期限后2天 | 种质资源库综合服务平台\用户信用评级 | |
第14 | 此次资源共享的评估 | 资源库专家考察组 | 协议期限后5天 | 成果返还数据、申请方信用值等 |
第二十二条 资源库实验室仪器 预约使用流程
步骤 | 工作事项 | 执行人 | 参与人 | 完成时限(工作日) | 相关文件/资源 |
第1 | 登陆仪器使用平台预约 | 仪器使用人 | 1天 | 仪器使用预约平台 | |
第2 | 注册用户 | 仪器使用人 | 1天 | 仪器使用预约平台 | |
第3 | 使用者身份申请 | 仪器使用人 | 仪器管理员 | 1天 | 仪器使用预约平台 |
第4 | 贵重精密仪器使用资格在线测试 | 仪器使用人 | 1天 | 仪器使用预约平台 | |
第5 | 在“可预约设备”里选择指定的设备 | 仪器使用人 | 1天 | 仪器使用预约平台 | |
第6 | 在“开放时间”里预约计划使用时间 | 仪器使用人 | 1天 | 仪器使用预约平台 | |
第7 | 预约审核,如通过可按预约时间上机;不通过则不能上机要按管理员要求重新申请 | 仪器管理员 | 仪器使用人 | 1天 | 仪器使用预约平台 |
第8 | 预约上机 | 仪器使用人 | 1天 | 仪器使用预约平台 | |
第9 | 收费确认 | 仪器管理员 | 仪器使用人 | 1天 | 仪器使用预约平台、学校财务处 |
第二十三条 相关文件附表:
1.《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遗传资源及信息利用申请表》
2.《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样本使用审批单》
3.《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遗传物质样本及信息使用协议书》
4.《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样本出库登记表》
5.《样本申请方信用评分表》
6.《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遗传资源及信息利用效益评估表》
第四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涉及事项按相关文件执行。 本办法与上级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广东省畜禽种质资源库负责解释。